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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报》中国西北乡村类型与特征调查报告

《中国科学报》 2018年11月21日 第08版

  编者按

  9月23日,正值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郑重向社会发布2000余名师生历时一个多月完成的《西北乡村类型与特征调查报告》,将当前乡村划分为生态保护型、粮食主导型、特种作物型、果蔬园林型、文化传承型等11种类型,并明确了各类型乡村的划分标准,这将有助于所调查省区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规划和方案。该校校长吴普特在发布会上表示,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完成西北乡村类型与特征调查报告只是学校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步,此后还将积极推进报告成果落地开花,为中国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贡献西农力量,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伟大实践中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

  一、目的意义

  乡村承载着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发展历史,是集居民生活、农业生产、文化活动等要素为一体的空间组合,是传统农业技术产生、革新、实践、演变、传承的载体,是中华民族勤劳、质朴、修身、齐家、治国的精神家园。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农业在中国经济结构中占比持续下降,第二、第三产业及城市化、城镇化兴起,深刻改变了乡村的发展格局,从而分化出不同的乡村类型。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推动中国乡村发展的宏伟工程,是对几千年来中国乡村产业、文化在传承的基础上,开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建设工作,旨在让乡村分享中国四十年改革开放的成就,与城市一道成为改革开放的践行者、参与者和分享者,为人类乡村治理与振兴提出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乡村振兴是当前学界、政府和老百姓关注的焦点问题,但从哪个角度切入、怎样切入、谁去解决、建设什么样的乡村,这些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答。习近平总书记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五方面提出了乡村振兴的具体内涵,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根本宗旨和行动指南。

  截至2017年,我国有55万个行政村、317万个自然村落,一共有多少种类型、分布在什么地方,其地理位置、生态环境、人口规模、产业结构、文化、宗教、民俗等本底背景值并不清楚。现有的资料和文献缺乏中国乡村振兴战略顶层规划设计需要的分类指标和本底数据。如何分门别类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制定乡村振兴战略顶层规划设计,科学指导不同类型的乡村振兴的实施,是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西北乡村类型与特征调查报告》是对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内蒙古(除东四盟)西北六省区及西藏自治区345个县、31388个乡村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国内第一次以乡村为单元,针对乡村产业、生态、文化、区位等要素开展的广泛、系统的调查。并以乡村振兴为目标,构建乡村类型划分指标和标准,初步对中国西北乡村类型进行划分,指出不同类型乡村特征,为国家及西北各省市乡村振兴规划设计提供理论依据和数据支撑。

  二、调查区域与方法

  (一)调查区域

  本次调查范围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内蒙古自治区(除东四盟),同时一并开展了西藏自治区调查,共涉及65个地级市,345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31388个行政村,国土面积484.99万km2,占全国国土面积的50%。调查对象为各省区农(牧)业厅、民政厅、资源环保等部门,各个县级、乡镇级政府及村民委员会。

  (二)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为主、半结构化访谈和深入访谈为辅的方法。调查问卷采用自行设计的手机移动终端直接填写为主,偏远无网络覆盖区域采取以纸质问卷填写为主、后期电子化提交的形式。半结构化访谈和深度访谈均由调查者依据调查村情况进行现场访谈,然后整理成调研报告提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及暑期返乡研究生、本科生2000余人参与了本次调查。

  三、获得的数据

  从2018年7月25日至8月20日,对西北六省区及西藏自治区开展了广泛调查,总共获得有效调查样本31388个,占西北六省区及西藏自治区总村数的41.63%;其中,陕西省调查样本数为12027份,占其所辖行政村总数的41.55%;甘肃省9079份,占52.20%;青海2384份,占51.27%;宁夏2104份,占74.24%;新疆3421份,占29.35%;内蒙古不包括东四盟2031份,占45.69%;西藏342份,占6.23%。

  四、乡村类型划分依据、原则及特征量纲标准

  (一)乡村类型划分依据

  乡村类型划分主要遵循的依据为十九大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50年全面振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国家政策,及《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国综合农业区划》《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年)》和《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等相关规划,同时参考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和西藏等各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

  (二)乡村类型划分原则

  1. 主导因子原则

  2. 地域分异原则

  3. 综合分析原则

  4. 行政区界相对完整性原则

  (三)乡村类型及划分标准

  通过对论证确定的69个指标进行实地调查,结合对31388份问卷样本的研判,筛选出以下21个关键特征量纲,归纳总结出11种乡村类型及划分标准。(详见表1)

  五、乡村类型特征

  根据本方案,当前乡村类型可以划分为生态保护型、粮食主导型、特种作物型、果蔬园林型、城郊结合型、文化传承型、乡村工业型、草原牧场型、畜禽养殖型、乡村旅游型和多元发展型11种类型。(详见表2)

  六、西北地区乡村类型分布

  通过对西北地区乡村进行归纳总结,西北六省区及西藏自治区乡村类型涵盖了生态保护型、粮食主导型、特种作物型、果蔬园林型、城郊结合型、文化传承型、乡村工业型、草原牧场型、畜禽养殖型、乡村旅游型和多元发展型11种,其中生态保护型乡村类型为2572个、粮食主导型13014个、特种作物型总数为3963个、果蔬园林型为7014个、城郊结合型为7871个、文化传承型为380个、乡村工业型为2474个、草原牧场型为2734个、畜禽养殖型为2075个、乡村旅游型为654个、多元发展型为6668个。

  七、结论

  1.乡村类型的划分可为中国西北、西藏地区乃至中国乡村振兴分类规划设计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和指导价值。

  2.构建的中国乡村类型特征及划分的21个量纲标准,可为其他区域乡村类型的划分提供参考和理论依据。

  3. 搭建的西北六省区及西藏乡村类型基础数据库平台,可为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编制提供数据管理和信息查询,为数字乡村建设和乡村智慧化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原文链接:http://news.sciencenet.cn/sbhtmlnews/2018/11/341115.shtm?from=tim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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