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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出台《种业促进法》引导育种与生产对接

《南方农村报》 2019年03月16日  05版


 昝林森   全国人大代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

  “民以食为天,农以种为先。种业是农业提质增效的源头性和基础性工作,忽视它等于马失前蹄。”全国人大代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昝林森向南方农村报记者介绍,目前国内农业上动植物种质资源,尤其是畜禽品种严重依赖进口,其中,全国约有95%的猪禽品种和70%的牛羊品种长期靠进口补短板,对国内本土种质资源的挖掘保护和选育开发非常不利。

  据了解,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未包括动物种业的内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畜禽种业部分的内容只规范了其生产经营,未涉及创新发展方面的内容。由于国家层面缺乏全面系统的动植物种业创新发展规划和顶层设计,我国动植物育种尤其是畜禽种业,“小而散”和“大而弱”现象普遍,各自为政、育繁推脱节的固有局面尚未得到改观。  

  为此,今年两会,昝林森带来了“关于加强顶层规划设计、促进种业创新工作的建议”,提出从国家层面尽快组织研究制定系统性强,且能够管长远的动植物种业创新发展规划,制定出台《种业促进法》,并配套设立政府种业专项基金,加强动植物种业遗传资源挖掘保护工作。  

  在鼓励市场创新并加强创新种业发展体制机制方面,昝林森建议可借鉴发达国家品种登记方式,在国内试点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品种(系)登记认定制度,引导育种与生产有效对接。“我们应该开门搞育种,在生产中育种,在育种中生产,育繁推一体化,同时确保阶段性成果能被肯定。”昝林森认为,只要一个群体的主要性状明显优于亲本且遗传基本稳定、具有一定规模,就可以登记和推广,其生命力由市场去检验,“这样就能激活各类资源要素,形成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大大提升优良品种的选育效率”。

  原文链接:http://epaper.nfncb.cn/nfnc/content/20190316/Articel05002F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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