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焦点

【提效能 促发展】(27)三项财务制度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日前,学校印发了《自驾车开展科技业务活动差旅费报销规定(试行)》(校党发〔2020〕60号)《租车费报销规定》(计财〔2020〕32号)《印刷费报销规定》(计财〔2020〕31号)三项财务制度,并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制定这些制度,是学校聚焦科教人员关切,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新精神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的针对性、实用性非常强的务实管用新政策,对进一步激发科教人员积极性和创新活力以及引领节约型校园建设将发挥推动作用。

《自驾车开展科技业务活动差旅费报销规定(试行)》,是按照“能放尽放、可简尽简”的原则,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的一项具体办法,进一步给科研人员松绑,为科研人员提供便利、节约科技经费。办法明确,科研人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陕西省内自驾私车(本人车辆)开展科技业务活动,从其竞争性科技项目资金中报销一定比例的交通费补助。办法明确自驾补助标准按市场运营价(小轿车2.8元/KM、商务车3.8元/KM,由学校统一进行调整)的60%计算并予以报销。此外,办法明确报销时需按照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实事求是报告,采取“一事一报、一次一结”的原则办理。

《印刷费报销规定》和《租车费报销规定》是倡导厉行节约、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过紧日子”的一个有力抓手。《租车费报销规定》提倡师生在外开展业务活动时优先选乘便捷高效的公共交通工具,在无法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可租用车辆开展业务活动,同时对租用车辆费用的报销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明确租车费按城市间交通费管理,在结算租车费用时,须按照结算指导价和参考里程进行议价结算.在报销时据实及时、一事一单进行报销。《印刷费报销规定》旨在提倡“勤俭节约、绿色环保”的办公理念,鼓励师生减少纸质印刷品数量,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过紧日子”意见要求,制定印刷费管理与结算办法,从严控制印刷费支出。《规定》明确印刷费要参照公布的结算指导价进行议价结算,遵循实事求是、及时结算的原则报销。

更多内容详见《自驾车开展科技业务活动差旅费报销规定(试行)》《租车费报销规定》《印刷费报销规定》。


编辑:王学锋

终审:郭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