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级开始,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将实行新政策:学校决定设立优秀推免研究生奖学金,每人至少奖励1万元。
9月23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了《优秀推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优秀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推荐免试攻读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各类推免专项计划)。
凡无违纪行为、本科毕业学校为“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及省(部)属大学、本科期间学分成绩是所在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均可在参加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时向所报考学院(系、所)递交申请。
办法规定,录取为直博生的研究生,每人奖励3万元;录取为硕博连读生的研究生,每人奖励2万元;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的研究生,每人奖励1万元。
该奖学金的设立旨在进一步激发更多研究生的学习热情,办法规定,录取为直博生、学术型硕士的优秀研究生入学注册取得学籍后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录取为硕博连读生的优秀研究生分两次发放,即在新生入学注册并取得硕士学籍后发放1万元,硕士阶段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转入博士阶段学习且取得博士学籍后再发放1万元。
该办法出台后,原有的《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编辑:靳军
终审:薛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