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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的一些提醒和建议

  下周开始即进入本学期期末考试周,各位同学早已经进入紧张的复习备考阶段,根据近几年期末考试期间在教务方面经常遇到的情况向各位同学做以下友情提醒,帮助同学们更好的复习迎考。

  考试安排  第20周周一至周五共5天,每天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南校区为周一至周二),考试教室分布在北校区8号教学楼或南校区1号教学楼。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入场,视作旷考。请同学们合理安排复习和休息时间,偶有熬夜备考,务必设置闹铃,或同宿舍同学互相提醒,防止迟到或旷考。

  考试证件  本学期期中考试巡考发现部分同学考试因各种原因未带考试证件(学生证或校园卡),学校规定学生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参加考试,持其他证件或无证件者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学生证或校园卡丢失者,须持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的学籍证明参加考试。

  教室使用  北校区8号教学楼7层及以上,3号教学楼,6B教学楼;南校区2号教学楼,1号教学楼6层较少安排考场。19-20周大部分课程已结课,学校也停止了对社团活动、学生活动的教室借用,空余教室资源充足。请同学们合理规划自习地点,自觉维护教室整洁,不要把书本或者个人物品留在教室占座。

  手机离身  考试时,无论考试形式是开卷还是闭卷,均禁止携带具有存储或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等,所以考试前务必将相关物品关机放书包中。尤其是手机,如果考试时身边发现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时将认定为违纪,处于开机状态时将认定为作弊,均要终止考试,成绩以0分记载。

  座位检查  考试开始前监考老师会安排考试座位顺序,学生要严格按指定座位就坐参加考试,同时仔细检查座位周围是否有其它材料,如有必须清空,座位上及抽屉内不能有任何考试相关资料。如果考试过程中发现有考试相关资料,不论是否属于本人,不论翻看与否都认定为考试作弊。

  有草稿纸  考试不允许自带草稿纸,考试时监考教师会发放草稿纸,若不够用请举手向监考老师索取,考场办公室有充足的草稿纸供给。未经监考老师允许使用自带草稿纸者,认定为一般违反考试纪律,给予警告处分,自带草稿纸中有考试相关内容者,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记过处分。

  开卷考试  开卷考试只允许携带考试相关纸质资料,不允许携带手机、电脑等可以通讯和上网的电子产品。如主考老师允许携带电脑进行查阅资料,应禁止网上交流,传通答案,巡考或监考老师发现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或社交软件即认定为考试作弊,终止考试,成绩以0分记载。

  考试纪律  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均全程录像,请各位同学认真复习,诚信考试。希望全体同学详细研读我校《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了解学业考核、成绩记载、留级、退学及违纪作弊处理细则等方面管理规定,严守考试纪律底线,服从监考老师和巡考老师安排。

  补考规定  本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学生2018年2月7日以前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补考(重修、旷考、作弊、违纪学生不能申请补考),不申请视为放弃补考,申请补考但未参加补考,按旷考处理。补考将于下学期第1周周六-周日(2018年3月3—4日)进行,具体安排以教务通知为准。

编辑:张晴

终审:薛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