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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余名学生受助1亿多元

  近日,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以及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审要求,我校顺利完成2018-2019学年本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社会类奖学金评选工作,受助学生1.6万余人,资助金额达1亿多元。其中,本科生奖助学生8820人次,累计奖助金额3204.7万元;研究生7220名,发放奖学金7684.1万元。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办法,对以往文件进行修订,明确规定可参评研究生范围,并对各学院进行培训,将以往出现的问题进行交流分享,极大提高了评选效率。各院系统筹兼顾,按照学校工作总体方案,结合学院特点和工作实际制订奖学金评定细则,对不同学历层次和培养类型的研究生分类评价,保证评选的客观科学;各院系将社会实践、活动参与、道德修养、创新能力、发展潜质等方面也纳入考评体系,并以专家集体评审、量化指标考核等方式开展工作,评审方式得到细化和创新。在评审过程中,学校严格评审程序,强化过程管理,接受民主监督。一是严格评审程序,要求各院系在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过程中广泛征求导师及研究生代表意见,并将评选工作进程安排及评选办法向研究生传达,确保充分宣传;二是院系初选权威公开透明,以专家教授参与评定,提高评选权威性,院系资助工作组对初选结果进行审查,对符合评定条件的,在院系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三天,接受师生监督反馈;三是学校严格把关,学校对各院系初选结果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五天,公示期间开通学生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邮箱,对师生的咨询投诉及时处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高效。

      在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中,学校高度重视,提早安排部署奖助学金评定:一是举办院系评审工作组人员培训会,明确工作原则和要求;二是根据往年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编制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说明材料并印发院系参照实施;三是面向全校学生公布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条件、评定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各专业年级的参评名额。在各学院系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此次评审,达到了奖优助困、资助育人的良好效果,营造了昂扬向上的浓郁氛围,在校园内初步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育人风尚。获奖助学生中,国家奖学金278人,奖励金额222.4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672人,奖励金额336万元;国家助学金6248人,资助金额1889.7万元;校长奖学金150人,奖励金额75万元;社会各类奖助学金1563人,资助金额681.6万元,涉及奖项30余项。其中助学类资助覆盖了2018年度学校认定的756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涵盖全校800余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的双重目标。 

编辑:张晴

终审: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