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党报征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 作者: | 发布日期:2015-11-13 | 阅读次数:

 各单位:
  2016年度报刊征订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报刊征订工作安排如下:
  1.各单位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陕西日报》等4种党报和《中国教育报》、《科技日报》、《中国科学报》、《新华每日电讯》等报纸中选择订阅。
  2.分配数量为3份以下(含3份)的单位须订《陕西日报》1份,分配数量3份以上的单位至少订《陕西日报》2份。
  3.学校为各级人大代表订阅《陕西日报》1份,请人大代表所在单位负责订阅分发。校领导报纸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订阅。党委统战部负责为各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负责人订阅《陕西日报》1份。
  4.各单位按照以上原则,就近到所在校区收发室选择订阅,并于11月30日前将征订发票送党委宣传部,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办理经费结转手续。
  5.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要求,学校公费只报销中央重点党报党刊、地方党委机关报刊及对本职工作有指导意义的重点报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报的征订工作,在订阅时,要首先订阅党报,确保党报征订任务的顺利完成。
  6.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要做好党报征订服务工作。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1月13日 
 

公告附件:
          各单位订阅党报数量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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