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师生中开展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2015-10-16 | 阅读次数:

各党委(总支)、学工部、团委、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着力培育一批网络名师名编,推出一批网络名篇名作,按照学校要求,现面向全校广大师生开展优秀网络文章和优秀“微”作品征集活动。

  一、作品内容
  1.优秀网络文章是指在网络上撰写发表的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阐释师生关心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厘清错误思潮和观点、普及网络法律法规、倡导网络文明等方面的文章,包括学术论文、时政博文、精要评论等。
  2.优秀“微”作品是指在开展网络育人过程中设计、拍摄、制作并传播到网上的视频短片,包括微课堂、微视频、微电影、微公益广告等作品。

  二、作品要求
  作品须为2015年原创(即2015年1月1日至截止日期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要体现立德树人基本导向,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网络文化繁荣发展,弘扬主旋律,传播真能量,成效明显。
  1.优秀网络文章要观点正确、立场鲜明,体现以理服人、以文化人,对广大师生网民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2.优秀“微”作品要有思想性、深刻性、生动性。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境设计、表达演绎、摄影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要能体现价值观引导,能激发情感共鸣,能倡导网络文明,并且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三、征集要求
  1.征集时间:2015年10月26日—10月29日
  2.全体在校师生均可参加。各单位作品推荐数量不受限制。
  3.优秀网络文章和优秀“微”作品均须提供发布传播的网络链接地址,包括网页截图、上传时间,转发、评论和引用量等(取单一网络平台的最高值,不用重复累加),以及能佐证作品网络影响力的材料。优秀网络文章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辅助材料。
  4.征集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举办的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玉峰
  联系电话:029—87082833
  联系地址:国际交流中心404室

  附件1:2015年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征集汇总表
  附件2:2015年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征集表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26日

公告附件:
          2015年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征集汇总表.docx
          2015年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征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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