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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学院】认真执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

  3月14日,经过资格审查、初选审查和复核审查等程序,风景园林艺术学院2015年博士申请—审核招生工作圆满结束。此次博士申请—审核招生工作共有19名考生提出申请,13名考生参加了资格审查、外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等所有考核环节。

  高度重视,规范程序。2015年我校首次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学院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初审工作小组、初选审查学科专家组、复核审查专家组与监督小组,分别负责资格审查、初选审查、复核审查与监督;制定了“风景园林艺术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确保该项工作程序规范,过程严密、组织有力。

  认真研究,严格条件。为切实选拔出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学院多次召开教授委员会议,研究审查招生程序、基本条件、审核内容、组织形式与具体要求等招生审核的程序、内容和形式,使招生工作便于操作,更加符合学科特点,切合学院实际。

  注重细节,加强监督。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学院成立了由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专家代表、党务行政秘书、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全程参与资格审查、命题、外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等招生考核环节,并特别注意对细节性问题的监督。如:集体命题的组织、命题用电脑的检查与保管、命题教师手机的集中管理、试题的密封与保管、考场的巡查等。

编辑:张晴

终审:闫德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