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聚焦院处

【科研院】积极筹备第三方机构对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

  近期,科研院就教育部首次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重点实验室2015年度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日前,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5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这是自今年9月份教育部发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文件后的首次评估。本次评估教育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开展具体评估工作,确定和发布评估结果,受理并处理异议。

  实验室评估主要对实验室5年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程序分为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三个阶段。根据《办法》与《评估规则》要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必须编制年度报告,并在实验室网站公布。高等学校以年度报告为基础,每年组织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评估中涉及的各项数据需与年度报告相一致。

  委托第三方开展科研基地评估,是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方机构的评估评价独立进行,其整个评估过程接受公众和媒体的公开监督。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引入,将逐步形成“公开、公正、高效、有序”的科技评价新常态。教育部将根据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对实验室进行动态调整。未通过评估的实验室不再列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序列;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实验室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

  依托我校建设的“西部环境与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旱区农业水土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将参加教育部本年度评估。初评将于12月上旬进行,我校科研院已进行了具体部署安排,林学院、水建学院与相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正在加紧开展重点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制及前期准备工作。

编辑:靳军

终审:薛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