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人文学院在北校区2216报告厅举办专题辅导报告,学校《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正处级组织员王有强同志应邀主讲,学院全体在校教职工参加了报告学习,在校学生通过在线直播的方式收看收听了报告。
王有强以关于《民法典》的系列疑问解答为牵引,通过援引一个又一个司法案例,积极给出了高空抛物的责任、孤寡老人以房养老问题、疫情期间应急情况下的监护权以及离婚冷静期设置等社会热点问题的法律规定,生动阐释了《民法典》在人格权、居住权、婚姻家庭等9个方面的重要创新,明确指出《民法典》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主线特征及其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讲清了《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着重大意义。在此基础上,王有强引导学院教师回顾了各个历史时期民事法律的制定实施情况,学习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了解了建国以来5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工作情况,明晰了《民法典》对原民事法律条文延续、修改、重新制定等,深刻理解了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作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的深远意义。针对《民法典》对教育治理的影响,王有强通过职务代理、信息保护、个人隐私保护等案例,强调了行使职权必须厘清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讲清楚了《民法典》与提高学校治理水平的关系,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
编辑:张晴
终审: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