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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出台《研究生思想政治与操行鉴定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十九大精神,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针对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与操行鉴定标准相对模糊和评价体系不够完善的实际,经过专题调研、会议讨论、反复征求师生意见,学院于12月5日正式出台《研究生思想政治与操行鉴定办法(试行)》(农学党〔2017〕25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8条,由适用范围、鉴定时间、内容组成、鉴定结果等方面构成,全面对研究生思想政治与操行进行规范引导。《办法》规定,研究生思想政治与操行鉴定按学年组织,从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学习、导师综合鉴定及现实表现情况三个方面进行分值量化。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主要依据思政理论课成绩和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核定;导师综合鉴定由研究生导师对学生个人品德修养、参与集体活动、实验室工作和遵守校纪校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打分;现实表现鉴定,主要以学术活动参与情况、志愿者活动参与情况、社团和班级活动参与情况等予以加分,违纪则予以扣分。《办法》同时是研究生评奖评优、毕业鉴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定思想政治与操行鉴定得分需达到相应要求才能参与各类评奖评优,毕业思想政治鉴定结果直接与思想政治与操行鉴定得分挂钩。

  《办法》的出台是学院探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成为规范和引导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的“指挥棒”,有利于促使学院学生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编辑:王学锋

终审:薛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