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共话职业伦理 争做优秀人民法官

来源:人文学院 | 作者:袁天梅 | 发布日期:2019-10-26 | 阅读次数:

  10月21日,人文学院201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双师同堂”系列教学活动第二讲《法官法律职业伦理》举行。校外实务专家、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法院法官王聪奇副院长与校内导师刘鹏博士联袂担任主讲教师。

  王聪奇回顾了自己从事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经历,分享了司法改革取得的巨大成绩,以培根的名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水源。”强调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王聪奇指出。司法公正的关键在于法官,关键在于法官的专业精湛度和职业伦理性。王聪奇分析了古今中外关于法官职业伦理的规范,对宋代的脏私罪和“谒禁”制度进行了重点评析,以亲身经历的案例强调法官坚守职业伦理的重要性。王聪奇表示,遵守职业伦理是一名法官最基本的要求,要做一名优秀的法官必须具有崇尚法治的精神、客观公允的立场、谨言慎行的作风、辩法析理的能力和丰富广博的阅历。

  刘鹏从理论的角度分析了法官职业伦理的高标准化与示范化、高度成文化与强制性的特征,对法官职业伦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忠诚司法事业、保障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和维护司法形象进行了阐释,探讨了法官职业伦理保障机制和内部惩戒机制。

  针对两位导师的主题报告,邱晨曦、尹舒、刘璐、文柯立和熊雅倩五位同学担任主要评议人,就司法改革中人民陪审员制度优势进行了分析,对现存问题进行了讨论;就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处理进行了场景模拟分析;就法官发朋友圈的细节,讨论了法官职业理性和感性生活之间的边界。刘鹏就同学们对司法改革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其他法官职业伦理问题进行了回应,要求同学们在职业道路上不仅要坚守法官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而且要将“优秀”和“人民满意”作为一种职业追求。


编辑:王学锋     终审:郭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