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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乡村振兴法治论坛年会召开

  10月18日,由人文社会发展学院举办、陕西省农业法环境研究中心和法学系联合承办的“乡村振兴法治论坛年会”在外专公寓召开。来自校内外的四十多名专家学者及研究生参加会议。

  《法学杂志》执行主编付强教授围绕乡村振兴生态兴,以《流域水环境治理河长制之法理学研究》为题做了专题报告。付强教授从日常的食品安全问题谈起,分析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明确指出河长制在流域水环境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河长制在实施中仍然存在权责不清、与多元共治的精神不契合等诸多问题,需要尽快制定《河长制实施条例》,从法律上明确规定河长制的职责等问题,建立党政主导与多元共治相互协同的格局,不断强化责任追究监督机制。

  论坛围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保障进行了充分研讨。来自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的王延川教授和李亚娟副教授在发言中表示,流域环境治理需要系统思维,需要整体性思维,只有充分认识生态环境内在的联系,才能将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推上新的台阶,河长制还需要深入研究。法学系主任张祖庆副教授认为,河长制是管理权力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公权力延伸的一种体现,要发挥河长制的作用,需要划分权力和权利的边界,需要重视公民环境权利建设和保护。法学系王育才教授分析了当前环境法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没有法律而是法律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法律的运行是影响法律实施效果的主要症结所在,乡村振兴法治研究要深入农村,走进农业,接近农民,开展实证研究。

  研讨期间,付强教授还向参与学者介绍了《法学杂志》的用稿特点,强调文章要突出前沿性和实效性,要研究真问题,真研究问题,从论文选题、写作思路、论证和结尾等方面讲解了论文的写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