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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届204名毕业生获得国家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助

  近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我校2012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做了批复。我校2012届204名毕业生获得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代偿总金额373余万元。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从200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为做好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学校为每位毕业生印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知识解读,通过各种渠道教育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艰苦地区建功立业。截止目前,我校累计821名毕业生获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助,代偿总金额达1376余万元。

终审:杨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