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2014年4月24日教育部第13次部务会议审议核准通过,于6月5日通过教育部网站正式向社会发布。
大学章程作为教育部门规章,是我国高等教育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教育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教育部在文件中要我校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据悉,此次教育部同时核准发布了我校以及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四川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和西南大学等9所高校的章程。目前,教育部已核准发布了15所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章程。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621/201406/169793.html
终审:杨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