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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学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等重要工作

  2014年6月25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学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等重要事项。

  会议审议了学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办法》是校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从学校深入推进管理改革的需要出发,经过认真调研和多轮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讨论稿。《办法》严格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同时充分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更为具体的更具有操作性的干部政策。

  会议审议通过了学校《机关处(室)、直(附)属单位作风满意度年度测评暂行办法》。《办法》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充分吸收职工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机关作风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初步经验,进一步明确了测评目的、原则、范围、内容和方式。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测评工作的开展,做好科学分析评价和测评结果在管理过程中的运用。
 

终审:杨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