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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学校管理人员年度考评暂行办法等重要事项

  2014年6月28日,校党委召开2014年第13次常委会议。会议研究审议学校管理人员年度考评暂行办法等重要事项。

  会议审议了《管理人员年度考评暂行办法》。会议认为,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工作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的重要内容,符合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升办学质量的总体要求,是提高大学治理科学化水平、提升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工作执行力和执行能力的重要举措。制定新的考评办法的主要原则是突出实绩、群众公认、班子满意、鼓励创新。办法的设计注重综合性和系统性,明确了考评的内容和分值结构。梁桂在会议上指出,要运用好考核评价这个指挥棒,有效解决管理队伍的活力和动力问题。对管理队伍的评价也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必须慎重推进,要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

  会议审议了学校《关于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2013年中组部、中宣部和教育部党组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基本精神,从学校实际提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新举措。会议认为,我校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101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1.4%。必须全面加强青年教师工作,帮助青年教师做好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提高青年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教学技能、科研水平、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意见》突出三个原则:引进与培养相结合,思想政治素质与提高教学科研能力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梁桂指出,青年教师是学校事业发展的希望所在,要认真思考和研究如何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征求院(系)的意见和建议,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会议研究了人才引进、北校区大学生事务中心建设改造、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及学校电力增容工作建设经费等重要事项。
 

终审:杨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