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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研究审计整改等事项

11月5日,校长、学校审计委员会主任吴普特主持召开我校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学习新《审计法》并研究审计整改等事项。校党委副书记吕卫东、副校长冷畅俭、校党委副书记陈红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从修订历史、背景到新法主要修改内容等方面对新修改审计法进行仔细研读,重点对每项修改条款逐一对比解读,切实深入领会并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内涵。会议指出,本次《审计法》修订充分顺应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审计工作的需要,涉及审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对于规范审计行为、坚持依法审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新《审计法》对学校内部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更精、更细的要求,必须深入学习、准确理解,用以指导工作实践。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审计和科学管理的工作机制,促进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督促整改等各环节工作规范,不断提升学校审计管理和工作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会议审议研究了学校相关领域专项核查情况、教育部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学校内部审计开展及整改情况、审计落实中央巡视重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加强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过程管理,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同时,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以更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提升审计监督效果。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梳理“中央巡视、教育部专项审计、专项清理整顿、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四张清单,认真研判,优化方案,贯通整改,形成闭环;二要强化主体责任,抓紧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并取得实效;三要做好工作总结,系统分析风险点,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四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编辑:张晴

终审: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