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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博士后获2018年陕西省博士后生活资助

  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18年陕西省博士后生活资助人员名单,我校47名博士后获资助,获资助总额306万元。

  陕西省博士后生活资助是省委、省政府为鼓励优秀青年高层次人才前来我省设站单位工作而给予的一项政府性补助资金,凡完成进站开题报告的统招统分博士后(含非本单位已办理辞职手续的在站博士后)、具有国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非在职)或外籍人员,在站期间均可申请(每年3月集中申请一次)。资助标准为:统招统分博士后(含非本单位已办理辞职手续的在站博士后)每人每年3万元;具有国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人员每人每年6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两年。



 

编辑:王学锋

终审: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