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2007-11-15 | 阅读次数:

各理事单位、共建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典型人物的榜样力量,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导向作用,交易引导全国大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教育部思政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人民日报教材科文部的支持和指导下,在成功举办了两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基础上,中国大学生在线携手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再次推出“2007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诚邀贵校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做好活动的校园宣传工作,并举荐贵校优秀学生参与评选。

  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首页开通了大赛专题主页(http://www.univs.cn/newweb/activities/2007people/),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指导单位:教育部思政司、团中央学校部、人民日报教科文部

  2、 主办: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在线、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

  3、 活动时间: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

  4、 参与人员:高校在校大学生

  为成功办好本次活动,希望各共建高校鼎力支持,密切配合,从以下几方面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1、 展示本次学生风采,请每个高校推荐优秀大学生(至少一名)参加本次评选;

  2、 请高校填写“2007年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候选人推荐表即参选报名表(附近二),连同参选照片邮件(照片两张,单张限600K以上2M以下,jpg格式)发送至组委会,E-mail:stu@peopledaily.com.cn;并打印盖章后传真至组委会进行确认,传真:010-65368373,联系电话:010-65369992/993。注意:报名请在11月10日前完成。

  3、 请高校能加入成为支持高校,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填写活动回执(附件一)和“2007年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候选人推荐表即参加报名表(附件二),并盖章后传真至我中心进行备案。传真:021-54749094、54749010。联系人:宋神秘。

  4、 请各校被推荐的优秀大学生登录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 建立个人博客进行展示。博客用户名请在回执中告知我中心以便在首页进行推荐。注意:建立博客时请选择博客空间的分类:参赛人物分类或支援团分类;建立博客成功后请添加到相应的博客圈:参赛人物博客圈或志愿团博客圈。联系人:宋神秘,021-54749094。

  5、通过学校校内BBS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

  6、积极协助和配合,支持活动后期优秀大学生校园巡讲工作。

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在线
2007年10月18日

  附件一:2007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回执
  附件二:2007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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