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聚焦院处

【农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改革引领研究生培养新标杆

“在延安市宝塔区河庄坪镇政府为期半年的实习锻炼中,我深刻地体会到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今天,我们青年一代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是2020级乡村振兴项目专业型硕士智伯尧同学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现场的精彩总结。

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发挥国家奖学金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榜样示范作用,以及在研究生教育改革过程中的标杆引领作用,农学院紧密围绕政策,立足人才培养需求,推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不断优化。

强化分类,为明确培养定位提供保障学院召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专题工作会议,坚持秉持统筹兼顾原则,修订了《农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针对不同学历层次和培养类型的研究生,以招生情况为依据,细化指标分配,增加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评奖占比;以培养目标为参考,区分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型研究生的评审标准和成果展示方向,学术型研究生重考察科研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专业型研究生着重考察实践潜力和实践能力的实际表现。

重视过程,为提升培养质量奠定基础。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首次划分为资格遴选和答辩汇报两个环节,通过德育成绩、学习成绩和科研成绩进行资格遴选,以1:1.5的比例进入答辩汇报环节。答辩环节根据研究生所在年级不同,汇报内容紧紧围绕开题答辩和中期考核两个重要培养环节,邀请了十位不同研究方向的专家教授进行现场评审,既保证了奖学金评定的高效、权威,又为研究生的过程培养“问诊把脉”。

破除五唯,为促进全面发展营造环境。农学院连续五年将《农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与操行鉴定办法》应用于国家奖学金评定过程中,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学习、导师综合鉴定和现实表现鉴定三部分,其中,现实表现活动包括学术活动和非学术活动。在国家奖学金评定过程中,不以学术成果作为唯一评定标准,鼓励研究生在科研之余,积极参与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化体育等活动,为进一步推进“五育”并举,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编辑:张晴

终审: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