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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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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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创先发〔2012〕3号
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组厅字〔2012〕6号)、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教育系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陕教创先发〔2012〕1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2年3月20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实施方案
分类定级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按照中组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组厅字〔2012〕6号)、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教育系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陕教创先发〔2012〕1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好分类定级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分类定级工作对象
分类定级工作对象为学校全体党支部。
二、分类定级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1.支部自评。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情况和支部实际,实事求是地对支部进行自评打分和情况说明。教职工党支部填写《教职工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表》(附表1)、《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附表3)。学生党支部填写《学生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表》(附表2)、《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附表3)。
2.上级考评。各党委、党总支根据在群众评议中了解掌握的情况和支部日常工作情况,对党支部进行评分。各党委、党总支填写《教职工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表》(附表1)对教职工党支部进行评分,填写《学生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表》(附表2)对学生党支部进行评分。
3.分类定级。各党委、党总支根据支部自评分数和上级考评分数确定支部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支部自评分×40%+上级考评分×60%;按照支部最终得分对支部进行分类定级,总分90分以上为先进,75—89分为较好,60—74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后进。各党委、党总支将所属党支部的分类定级结果及主要理由填入《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附表3)末栏。
4.汇总上报。各党委、党总支将分类定级结果汇总填入《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附表4)和《党支部整改汇总表》(附表5),于4月1日前交党委组织部,材料均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附表1-3由各党委、党总支留存备查。
联系人:徐三友,联系电话:87082972,电子邮箱:cxzy@nwsuaf.edu.cn;
附表:
1.教职工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表;
2.学生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表;
3.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
4.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
5.党支部整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