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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论证会

4月24日,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论证会在学院6225会议室举行,就“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进行了论证。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陆迁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赵延安、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副院长汪红梅、人文学院院党委书记朱宏斌、院长赵晓峰、正处级组织员王有强、法学系教师崔彩贤教授作为评审专家参加了论证会。

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中心会议照片_副本.jpg

会上法学系党支部书记徐春成、系主任刘鹏详细汇报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建设目标、组织机构、建设原则、建设内容、考核评价和组织保障。参会专家认真审阅了建设方案,并针对本方案形成了系列意见,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提交学校相关会议审议并实施。

与会专家指出,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研究中心,体现了我校自觉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根本使命的行动自觉,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教育新发展格局,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建设方案切实可行。在实施建设方案过程中,要进一步整合校内外相关理论与实务专家队伍,加强团队协作,开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系统研究,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研究,创新教学形式,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编辑:李晓春

终审: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