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10时许,我校林研所校区门外突发社会车辆起火爆燃事故,校卫队员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及时扑灭,挽救了社会经济损失,避免了人员伤亡。
火灾现场紧急扑救
事发地点位于林研所校区门前新桥路主干道,据所在校区校卫队负责人魏建军同志回忆,当时一辆行驶的小汽车突然前部起火,司机下车远离,不知所措,围观群众大声呼救,此时发动机舱盖与车身的缝隙处往外喷出火焰,火势较为迅猛。当时他正和其他队员给值班室搭设防晒网,闻讯后立即安排大家停下工作,紧急救火。队员边水利、郭建军、张林海和刘海涛冲锋在前,抄起灭火器迅速抵达现场。他们不顾自身安危,立即启动灭火器对缝隙处喷出的火焰进行压制性扫射,很快控制住火势。队员们轮流作战,共启用干粉灭火器12具,最终成功将火灾扑灭。由于反应快速及时、处置果断有力,火灾事故仅造成车辆部分零部件损毁,发动机和变速箱等主要构件基本完好。
随后,杨凌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战斗员赶到现场,见火已被扑灭,点赞校卫队的处理方式。因为汽车发动机部位着火时,不打开机舱盖快速灭火是正确的处理方式,贸然打开机舱盖会造成短时大量空气进入,容易造成更猛烈的爆燃。如扑救不及时,最终可能引燃油箱爆炸,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车主为保卫处工作人员赠送锦旗
编辑:王学锋
终审: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