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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农村科技人才支撑起农业强国建设

(人民政协报 2025年05月20日)

在实施《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过程中,如何重视培养一批农村科技人才,进而提升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与农业技术的推广质量,是值得关注的重要方面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规划》聚焦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的科学逻辑和战略举措,将“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定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首要任务,凸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家农业长远发展安全的深谋远虑和战略部署。

近10年来我国粮食年总产量稳定在6500亿公斤,其中2024年达到7000亿公斤,人均粮食占有量超过400公斤。但面对全球气候变化,城乡居民食物消费结构转型升级,以及粮食及重要农产品国际贸易波动与冲突情境,中国必须高质量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有效实施高质量建设和高效率保护基本农田的配套措施,确保粮食产能持续提升,战略储备有效调控,以及支持政策持续创新,才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要强调的是在实施《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过程中,如何重视培养一批农村科技人才,进而提升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与农业技术的推广质量,则是值得关注的重要方面。

重视培养多层次人才。一是持续强化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依托高校的交叉学科,重视开设智慧农业、农业大数据、生物工程等新兴专业,支持培养复合型人才。二是完善定向培养计划。针对农村基层发展需要,依托涉农高校实施“乡村振兴专项生”计划,定向培养农技创新与推广、农业经营管理、农村电商发展、乡村高效治理等领域的“一专多能”型乡村人才。三是支持创新校企合作机制与模式,推动农业院校与涉农龙头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如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依托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建设“研究与开发、实验与示范、培训与推广”基地,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科技推广人才。四是围绕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培养一大批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以及农业行业组织领军人才。

优化人才引进与激励机制。一是针对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复杂与产业市场缺乏有效性等现实问题,需要重视吸引中高端人才返乡创业;二是实施政策倾斜,对农业领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创新创业补贴,并在创业环境优化、土地流转、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三是在带动农村居民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乡村人才,应给予物质奖励、税收优惠乃至职称、职务晋级等鼓励。

强化基层人才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县管乡用”编制制度,突破乡镇编制限制,畅通人才引进通道;二是实施“基础工资+绩效补贴+专项津贴”的复合薪酬体系,确保基层人才的收入不低于县域事业单位的平均水平。三是相关部门在住房等方面应考虑给予基层人才优先保障。

搭建人才实践与创新平台。一是地方政府要重视建设农业科技“试验与推广”基地,如借鉴中国农业大学创建的“科技小院”模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建的大学主导型推广模式等,鼓励青年教师、研究生驻村锻炼与服务,支持将论文写在田间地头。二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县域经济得到持续发展,县城在辐射带动县域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功能持续提升。在此背景下,需要重视基于县城的乡村创客体系建设,如在县域设立农业创新创业孵化器,为青年人才提供技术、资金和重要农产品供应链创新支持等。三是推动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有效激活“揭榜挂帅”创新体系,鼓励大型涉农企业发布技术难题榜单,吸引科研团队“揭榜攻关”,共享成果收益。四是重视推动人才跨界流动,支持农业人才在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农业行业组织兼职,营造系统促进技术落地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的推广工作机制。

强化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一是围绕建设农业强国目标,规划建设高质量、高效率推广和扩散技术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二是依托粮食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引领型科技试验、示范的基地,支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三是重视培育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发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过程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作者霍学喜系第十二、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月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

原文链接:http://share.rmzxw.net.cn/article/6046732/5.html?t=17482573862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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