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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小院”:从“教学探索”走向区校“全面实践”

3月29日,随着杨陵区委区政府和我校人文学院共建“法治小院”活动隆重开启,标志着历经两年多的自主探索,人文学院“法治小院”建设正式从“教学探索”迈入区校“全面实践”的新阶段。

以“真实践”理念引领法学教育

盛大的12﹒4千人诵宪法活动得到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广泛关注,“民法典进乡村”活动开启“四个一”普法新模式,推行3年多的“双师同堂”教育得到师生普遍认可。谈及“法治小院”教学模式探索,工作创始人、法学系主任刘鹏副教授总愿意追溯我校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同时心中也始终萦绕着一个理念:以“全实践”理念引领法学教育。

如何破解普法活动“一时热”难题,真正让教学实践活动满足学生对法律实践性与实操性的需求?如何找准区校融合“抓手”,整合资源,以老百姓身边可及可用的法务工作助力地方治理现代化建设,提升法学教学科研工作水平?刘鹏及其理论法学教研室教学团队成员始终在积极探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从法学教学实践研讨中找灵感,在团队集体备课交流中碰撞火花。现代农业推广的“科技小院”经验能否复制?学校乡村振兴“三团一队”模式是否可以借鉴?地方“三官一律”治理是否可以补充我们的法务力量?学院党委委员、法学系党支部书记徐春成副教授对在政治理论学习时组织相关教学研讨工作记忆犹新。

一次次的理论探讨,一次次的实践,通过与示范区、杨陵区进村入户的普法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合作,在刘鹏等主要负责人的带领下,法学专业师生团队开始以组团定期“蹲点”的方式,在区内的村落和社区开展法务服务,“法治小院”这一全新的教育教学模式逐步探索建立起来。

用“全过程”实践教学深化法学教育教学创新

最开始是发放普法宣传单,到刘老师带着我们一个月固定几天去姚安、张家岗进行法治宣传、法务咨询和为村(居)民调解矛盾等。两年来,从最初发放宣传单的不被理睬,坐诊服务的门可罗雀,到如今搭台唱戏的热闹非凡,学院研究生刘峻宏对“法治小院”的建设与成长有着无限感慨,感慨工作的不易,感慨其中实实在在的学习与实践收获,更感慨工作能够在全区推广。

本科生郭峰、蒋李分别荣获第七届陕西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大赛知识竞赛二等奖和演讲比赛优秀奖;研究生徐岳桐晋级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30强荣获“优秀奖”,学校荣获“最佳组织奖”;理论法学教研室教学团队入选学校2022 年优秀教学团队;随着“法治小院”全过程实践教学的深入,师生在实践中不断增强服务本领,深化专业知识运用,收获着工作荣誉,推动着法学教育教学的创新。

基于“法治小院”经验研究的课题《陕西省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问题与对策研究》,获批学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从“法治小院”建设总结凝练出的研究成果《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问题反思与重塑》,先后荣获第十七届西部法治论坛、第十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征文获奖论文;以“法治小院”建设为实践背景的研究成果《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科学内涵》,成功入选陕西省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研讨会论文;“法治小院”全过程实践教学在提升教学的同时,也推动着法学师生更加关注乡村法治研究前沿、深化“三农”法治研究,助推着三农法治有组织科研工作的开展。

打造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新样板”

“紧扣杨凌人民所思所想所盼,在群众家门口设立法治小院,助推地方法治乡村建设遍地开花,是法学系师生以专业知识与技能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体现。期待通过共建共享活动,切实把我校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研究中心,建设成为鲜明特色、富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学研究示范基地,以更高的法治教学科研成果与工作水平服务于区校融合发展标杆的打造。”学院党委书记朱宏斌教授在共建活动开幕式上对“法治小院”赋予了更多建设内涵。

“法治小院”是杨陵区和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乡村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化“法治六进”,推进平安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期待双方整合目前公、检、法系统的教学科研合作基地资源,统筹推进“法治小院”建设,切实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保障群众的“最后一米”,以法治现代化为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杨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海平表示。

“我们将全方位加强对接,为法治小院入驻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和驻村蹲点的高校专业师生一道,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多方位开展法治宣传,共同协商落实如何为村民提供精准、优质、普惠的法治服务,促进村里的和谐稳定”,“法治小院”队长李建航、田西村党委书记田小雄的发言,蕴涵着村民和全体“法治小院”建设工作者对在便民利民实践中不断推动“三治”融合,有效助力乡村治理的工作新期待。

编辑:王学锋

终审: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