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水保所科技成果的转移和应用,为我国生态建设水土流失治理与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服务,全面提升水保所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在中国科学院和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由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牵头组织申报的“第三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近日获得科技部批准。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是2008年8月7日,科技部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推进国家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加速我国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移、转化,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确定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水保所申报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获得批准,一方面是国家对水保所在社会化服务和促进成果应用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肯定,另一方面也表明国家对水保所在推动我国生态建设与水土流失治理方面寄予厚望。该机构的获批,为水保所今后在技术转移和成果应用方面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将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转移与转化。
责任编辑:杨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