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公布了基金会2011年年度检查结果公告(第一批),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年检结果为“合格”。
在学校党政领导和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部和民政部的监督指导下,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始终秉承“筹好资、理好财、办好事、严管理、促发展”的工作理念,严格遵守基金会章程,紧紧围绕学校筹资目标任务,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拓宽工作思路,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全心全意为学校的教育事业和广大师生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圆满完成了2011年年度工作任务。
终审:杨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