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本月开始正式施行。
为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工作,保卫处采取了多项措施,力将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印发了学习贯彻新全生产法的通知,号召全校各单位学习贯彻;二是印制了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手册1000册,并已经发送各单位手中;三在保卫处网站上发布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辅导材料;四是在校内悬挂横幅等宣传标语,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工作。
据了解,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使企业安全发展。同时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了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强化执法手段,将分级分类监管和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执法方式;对拒不执行停产执法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停电等强制措施;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安全生产法》还重点加大了对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规定最高可罚款2000万元。
新颁布《安全生产法》呈现十大亮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二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三是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四是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五是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是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七是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八是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九是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十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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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闫德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