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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学校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科研院在7月9-10日组织相关专家,对6月8日送发到各单位《科研实验室安全环境整改通知书》内容进行全面复查。

  检查小组详细查看了各学院、系、所的整改状况,大部分科研实验室整改力度较大,但有些实验室仍然存在新的问题。检查小组主要针对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实验室安全制度管理上的瑕疵,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检查小组要求各科研实验室、科研团队、尤其是教授实验室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对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做到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并要有针对性地建立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的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做到规范操作、相互监督;进一步规范购置管理,对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建立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坚决做到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等“四无一保”;坚决落实“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

  学校要求各科研实验室、教授实验室及科研平台,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可能存在的隐患及时做好整改,确保全校实验室安全、高效运行。

编辑:付文婷

终审:闫德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