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保卫处植物所校卫队及时处置了植物所家属院一起火警事故。
上午9:20左右,校卫队队员蒋孝国在校区巡逻经过植物所家属区楼下时,突然发现6号楼阳台上有浓烟和火苗冒出,他立即用对讲机向队部报告,同时拨打了“119”报警。植物所校卫队接到报警后,立刻召集校卫队员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同时向处值班室和安全防火科报告。
在事故现场,几名队员冲上楼去灭火,其余队员对周围人群进行疏散,并在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入事故现场,同时联系学校后勤物业部门切断了发生事故建筑的煤气及电源。在处领导现场指挥下,队员们使用了12具灭火器和大量的自来水进行扑救,阻止了火情进一步蔓延,最终,与随后赶到的消防队员共同将火扑灭。
经调查,这起火警是植物所家属区某退休职工在自家阳台上敬香,蜡烛倒地后引燃阳台周围棉质杂物。该职工没有报警,自行灭火,因阳台可燃物较多,火势越来越大,无法控制,整个阳台窗户都被烧毁,幸亏校卫队员发现及时、处置果断,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大的财产损失。
保卫处负责人提醒广大师生:冬季风干物燥,容易引发火灾,大家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预防火灾事故,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编辑:靳军
终审:薛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