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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处】完成我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日前,根据省、区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文件规定,农林科大社区顺利完成了2016年社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参保人到龄后,可享受最低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45元。

  此次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我校职工家属共有111人,其中重度残疾9人,中轻度残疾7人,低保2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不缴费,由省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中轻度残疾人和城乡低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残联、民政部门按最低缴费标准的50%予以补助。

编辑:李晓春

终审:薛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