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才中心安排启动201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纳入申领范围,创业学生将根据政策逐步给予支持。
为做好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学校严格按照省人才中心会议精神,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从1月20日至3月13日为个人申请时间,符合条件毕业生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就业指导中心及时召开各院系工作人员会议,解读政策、细化条件,规范申请材料,要求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多途径多手段传达政策,组织学生积极申请,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获得求职补贴。
从2013年起,学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年度内可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目前,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范围已逐步扩大到残疾毕业生、获得助学贷款毕业生。该项工作启动以来,我校共有329名毕业生获得补贴。
编辑:杨远远
终审:薛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