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动员大会精神,现就有关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要求成立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于3月18日17:30以前将本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学习实践活动动员会议时间、地点书面报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机关一、二党委所属单位参照学校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安排,并于3月20日17:30以前书面报学校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领导小组(同时报电子版)。
三、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机关一、二党委所属单位确定学习实践活动专职联络员一名,并于3月18日17:30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手机号、QQ号、电子邮箱报送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国际交流中心D705室
电话(传真):029-87082963
E-mail:kxfzg@nwsuaf.edu.cn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