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于7月2日(星期四)上午10:00召开“高等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视频会议”,我校在国际交流中心208会议室设立分会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 在校校领导;
2.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双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机关一、二党委所属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负责人;
3. 全校党员处级干部;
4. 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全体人员。
二、会议内容
1. 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
2. 部分高等学校汇报交流学习实践活动情况;
3. 进一步部署高等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工作。
三、有关要求
1.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参会人员,确需请假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请销假制度规定执行;
2. 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并进入会场就座。
党委校长办公室
二00九年七月一日
终审:李春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