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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科学发展观进课堂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引导广大学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学生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学业发展中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实现学生素质和能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科学发展观进课堂工作。为了配合教学部门做好该项工作的落实与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按照学校有关安排,认真做好科学发展观进课堂的学生学习组织工作。一、二、三年级学生学习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组织进行,具体安排见教务处网站有关通知,四年级学生学习组织工作由各院系结合毕业生实际情况制订出详细工作方案。通过课堂理论学习,使学生全面掌握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切实达到受教育、促发展的学习目的。


  二、各院系要加强学生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学习取得真正实效。院系学生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习工作的巡回督查和指导,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课堂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对学生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要认真总结学习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加强工作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建立学习工作请销假制度,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每位学生参加学习,掌握发展要义,实现科学发展。


  三、各院系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进课堂工作,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阵地作用,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科学发展观大讨论。通过辩论、讨论、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深化广大学生对科学发展观理论的理解和认同;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网上学习,通过网上互动交流等方式及时解答学生关注的重点、难点、疑点和热点问题,增强学习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针对性和时效性,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进课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为确保学习效果,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开展科学发展观进课堂的学生组织和学习情况进行抽查。请各院系将四年级学生开展科学发展观进课堂详细工作方案于3月27日18:00前报学工部教育管理科备案。 

学工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