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简 报
第 8 期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9年3月21日
保证学习实践活动有序进行
1.建立信息报送程序。校党学组办发[2009]2号《关于做好学习实践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机关一、二党委所属单位要确定一名专职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各类信息的收集、采编和报送工作。重点报道各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特色做法和突出典型,报道调查研究、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的举措及成效,报道活动中提出的科学发展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报道师生对活动的意见、建议和反映。《通知》要求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要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言简意赅、真实准确。单位负责人要对报送材料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并签名盖章。《通知》对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和时间提出要求。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两周通报一次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
2.规范称谓。校党学组办发[2009]3号《关于规范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机构称谓等事项的通知》,对校党委、各基层党组织成立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全称、简称进行了规范性说明,对行文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
3.建立请销假制度。校党学组办发[2009]4号《关于建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期间,党员和各级干部因公、因私外出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对普通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期限及审批程序进行详细说明。指出处级干部和外出超过三天的科级干部请假手续须报党委组织部备案。要求外出人员要按期返校,及时销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返校的要及时说明情况并履行续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