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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刘博野同学荣获团中央第四届“母亲河奖”

  4月21日,第四届“母亲河奖”颁奖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我校学生社团—义务环保协会的前会长、生命科学学院2005级生物科学专业本科学生刘博野获得“母亲河奖”,全国仅7人获此殊荣。

  “母亲河奖”是共青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为表彰奖励对我国生态环保事业作出突出贡献、产生重要影响的个人、组织和项目而设立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出席颁奖仪式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家正出席颁奖仪式并为获奖者颁奖。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等保护母亲河行动主办单位负责人出席了颁奖大会。第四届“母亲河奖”共评出7名获奖个人、5个获奖组织和5个获奖项目。

  刘博野同学为陕西西安人,中共党员。自2006年起他先后担任我校义务环保协会副会长、会长。在此期间他工作认真负责,勇于挑战,敢于创新,使得协会有了较大的发展。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在他的带领下,我校义务环保协会考察渭河两岸生态环境,获取了一手保护母亲河基本资料,组织撰写了10万字渭河考察报告文集,协会的考察事迹得到了陕西省政协、陕西省环保局的表彰嘉奖,《中国青年报》、《绿色时报》、新华社、《陕西日报》等多家媒体先后报道。协会被授予“2007年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先进集体”、“陕西省优秀环保志愿者协会”等荣誉称号。除此之外,协会2007年开展的“旧书交流项目”、“观鸟护鸟项目”分获中华环保基金会和中国高校护鸟联盟的资金支持。

  刘博野同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开展环保实践活动,唤醒绿色意识,在推进校园环保,唤起公众环保意识方面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07年他被我校授予感动校园十佳人物之“环保人物”。

责任编辑:杨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