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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启动兼职辅导员和2009级学生班主任选聘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兼职辅导员和2009级学生班主任选聘工作。

  本次兼职辅导员的选聘对象为新进校青年教师及符合条件的在读研究生,班主任的选聘对象为热爱学生工作的在岗教师、干部和离退休人员。

  学校要求兼职辅导员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解决学生工作的实际问题,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熟悉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是中共党员。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

  班主任选聘条件包括为人师表,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工作;具有组织开展班级工作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实事求是,办事公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有较充足的时间开展班级工作。

  兼职辅导员选聘选聘按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学工部(处)面试、选聘,学校聘任的程序进行,聘期一年。年度内正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的人员若欲继续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须重新应聘。班主任选聘工作由学院(系)组织实施,选聘结果报学工部、人事处备案,由学校予以聘任,聘期四年。

 

责任编辑:杨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