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公布了2009年新增的各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我校被批准为新增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8年9月,在接到申报通知,学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申报工作,准备申报材料。2009年1月,经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初评,我校被列为MBA专业学位复评答辩单位。5月18日,王跃进副校长带队,研究生院和经管学院组成复审答辩小组,赴北京参加复审现场答辩,并顺利通过。经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批,6月9日,国务院学位办正式发文,批准我校为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我校学科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校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领域取得了新的突破,体现了我校经济管理学科的综合实力,对于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培养专业结构,丰富人才培养类型,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拓宽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都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杨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