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陕西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积极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助学政策,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减免学费。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公示、学校审定等相关程序,我校最终确定10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我校2009-2010年度享受学费减免学生(其中符合西部助学工程54名,孤儿35名,伤残军人子女10名,参军复学3名,其它综合情况6名),减免金额40余万元。
目前,学费减免工作已进入发放阶段,享受学费减免同学近期可通过财务处查询个人减免情况。
责任编辑:杨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