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给《红叶散拾》写序,很难。一则马哲是我姐丈,亲情难泯,无论如何写,都会落下亲人互捧之讥;二则我幼年喜文,走上文学路,多赖姐丈引导扶持,今日反过来对他的作品评长论短,恐有不敬之嫌;三则我自己学力不逮,要想就这本诗集说出个子丑寅卯来,也怕难当其任,故而迟迟不敢下笔。但反过来一想,古人有“举不避亲”之说,又有“教学相长”之训,想来援例而行,亦无大错;至于才疏学浅,那末这次读诗写序,又是一次极为宝贵的思索学习过程,何乐而不为;我与姐丈,相熟相知,胜于他人,评说其作品,可能更到位,免掉许多虚词浮语,此乃为一大善因,岂不美哉。念及此,也就放胆挥笔,无复顾忌了。
一个人,喜诗、爱诗、学诗、作诗,持之一时易,贯之终生难。人的一生,如历四季,不同阶段有不同特点。赫赫春花,烈烈夏雷,灼灼秋果,穆穆冬山,各得其时,各有其貌。姐丈大半生,不慕春花之烂漫,不羡夏雷之震威,唯愿秋果之丰硕,但求冬山之静幽。故其人也,率性真诚,坦荡豪迈。其诗也,激情不泯,深沉宏博,语淡旨远。
据我所知,姐丈从中学时代就开始喜好文学了,家藏古今中外的文学书籍、杂志颇多,特别是诗歌方面的尤多,(我就是借此机缘,阅读了大量的诗歌作品的。)而且他从那时起就开始了文学创作,以后一直没有间断。我曾经拜读过他在西安师范学校读书时的一些创作手稿和他发表的部分作品,深为他的才华折服,于是,他便成了我心仪的偶像。数十年来,每次晤面,我们都谈文学、艺术方面的话题,或是对某个作家、某部作品的品评,或是对时下文学现象的讨论,或是对文学创作之某个技巧的探寻,两人有时拥被于炕头,有时品茗于桌前,有时同卧于一榻,海阔天空,纵意所之,总有说不完的内容。奇怪的是,我俩的观点时常非常接近,这使得我们非常开心,也让我受益匪浅。
姐丈走上工作岗位以后,在社会上博风击浪,经历过春和日丽、云淡风清,也经历过阴霾压顶、浊浪排空,他仍然坚持埋头前行。小学——初中——高中,在各类不同的学校里,始终担任着繁重的语文教学任务,正可谓任劳任怨,鞠躬尽瘁,“俯首甘为孺子牛”,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岁月没有磨灭他的意志,健康却使他早早的退休。这一时期,他的文学创作不多。退休后,环境变了,心境静了,他又焕发了创作的热情,写了不少。于是乎,这本诗集便诞生了,这是他“第二春”的一个方面的收获,可喜可贺。
这本诗集,尽管只有70余首诗,不多,却很精萃。文学创作从来不是以数取胜,决定的是质。这本诗集,从内容上看,有所见,有所思,有生活的感悟,有对亲情、乡情的讴歌,有对真善美的向往,对假丑恶的讽刺、鞭挞,有乡间星光下的吟唱,有对灯苦思中的探索。在这些广泛的内容中,以一贯之的是诗人对诗的本质的追求,对诗味的探求,对诗理的坚持。整本诗集中,突出的特点是讲究诗的意境,如《驼颂》《乔山红桃》等,我们可以发现作者刻意在避开俗熟,追寻别开蹊径,努力放弃说教,企望给人一种鲜活灵动的艺术意象,引人悟出诗的内涵来,让人在这些妙曼的诗行中陶醉。阅读这些篇目或像乘船行山阴道上,水色山光,目不暇接;或像穿行广衢小巷,世象百态,妍媸自别。虽一鳞半爪,却栩栩如生,使我们“品一勺而知味于大海”,余味无穷,吟叹不已。
这本诗集的又一个特点就是语言凝练、具象化,灵活规整而美。我们知道文学创作运用的是文艺语体,每一种文学体裁,都有自己约定俗成的一些独特的要求,因之,并不是把散文句式分行排列,或句末安个韵脚就算是诗句了。诗句的美,表现在意蕴上,要蕴籍耐读,有回味的余地。在字音上,要讲究浏亮合谐,琅琅上口,有美感享受。在音节上,要节奏鲜明,韵律优美,有音乐的韵味。故诗歌无论现代、古体,都反对诗语直白、浅陋、粗卑。基于此,前人才把诗歌比为“粮食酿成之美酒”,视诗语为“语言之精华”。通读这本诗集,我们明显感到作者是刻意为之,是非常讲究语言之精萃而美丽的,特别是那些三两句的感悟式的诗行,没有一定的知识积累和生活阅历的人,没有一定文学修养的人,恐怕是不好读懂的。这正是作者“惜墨如金”、“苦思冥索”的结果,是诗的根本性的特点。即使在较长的篇目中,作者也不随意“泼墨”,保持了他语约而意丰的一贯性。这和今天文学语言随意凑和、拉杂凌乱、粗俗不谐的现象,形成鲜明的对照。仔细阅读,肯定会有收获。
还有一点要说及的,就是这本诗集中,诗歌的形式灵活多变,不拘一格。写作是为了表达作者的情感和意识,那么,如何才能获得最好的效果,如何才能打动读者的心弦,就是每一位作者都必须认真对待、拼命探索的。依照创作规律,作者或采用前人已有的格式,或采用自己创造的形式,只要是读者喜欢、接受就行。所以,古人不拘一格,各擅其长。杜子美作诗,长于律体,于格式严丝合缝,他人未逮其高。苏子瞻旷放,填词作曲,往往自了胸臆,自称“曲子中缚不住者”,开豪放一派,亦达一时之巅。形式是为人服务的,只要运用得好,一定会为大家所乐于接受。这本诗集中,诗之格式不拘一格,这些格式主要是现代新诗体,有现代自由体,有现代格律体,有民歌体,也有拟古体诗,作者自由择取,灵活运用,不拘陈规,信手拈来,不费功夫,令人恍入百花圃中,满目生意。
读诗,要有诗眼;写诗,要有诗心。何谓诗心?就是真善美。(现在有人讥笑这是一种过时的论调)。其实,这才是任何一个创作者所必备的最基本的素质。缺少这一点,对生活,你不会发现新颖深刻而富有诗意的材料;对自己,你不会产生丰沛激越而想象瑰丽的情感,令自己的心弦无法奏响妙曼的乐曲;缺少这一点,对社会,不能引起读者心灵的震颤共鸣,掀起他们情感的波澜,仅仅使诗歌成了自己孤芳自赏的语言的文字符号,最终将被历史的洪流滤汰。姐丈的诗心,一是表现在他的“童心”不泯,即使他已进入中老年时期,他还能从豌豆、蘑菇等这些烂熟习见的事物中,发现新的诗意,正像他的《归来吧,诗神》中所吟唱的:“我是一个白发的青年”,“霜染双鬓,不曾想成名,只留下一首两个字的,童心”。二是表现在他的社会责任心上。时下文学创作中,社会责任心缺失的现象比比皆是,只要能出名,能捞钞票,其它一切皆可抛置不顾。然而我们读完这本诗集,完全能够感受到作者对祖国、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对学生的一种高度真挚的热爱和神圣的责任感,诱导、激发读者也生出一种责任感来。这与当下文艺界流行的只重个人感受,只重感官刺激,并以此赚取大把银子的“作家”很不相同。肯定会有人对此嗤之以鼻,讥其为不识时务。但我认为,作者的可贵之处正在于此。在文化多元化的今天,你坚持的东西可以合理的存在,就不必嘲笑别人的东西,更不能“灭此朝食”,不允许其生存于世。好在文学从来没有因为“流行”就证明它有价值,这必须由历史鉴别、筛选、取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想在今天,谁如果想要搞文学创作,坚持这种责任心,发扬这种责任心,便是你肩上不可推卸的重任。
综观这本诗集,我们也能发现它的美中不足,如整体内容略显单调,学院文人式的书面语言味道太浓,意象有时过度模糊抽象使读者读起来比较费力,等等。但是从一名退休教师,想把自己数十年写作的点滴成果汇聚起来、以文会友的初衷来观照,那就是瑕不掩瑜的。我确实佩服姐丈的“老骥伏枥”仍“志在千里”的精神和勇气。所以,不揣浅陋,拉拉撒撒的说了这么多话,既是我对姐丈多年引导、扶持的诚挚的感谢,也是对姐丈数十年辛勤笔耕的一种发自内心的赞许。赘言于此,是为序。
终审:lium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