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五周年之际,我校与杨凌示范区共同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交流会。校党委副书记闫祖书,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桂党会出席会议并致辞。

闫祖书介绍了学校近年来在立法咨询、智库服务、普法宣传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他指出,学校坚持把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研究中心,富有成效地推进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他希望,进一步发挥校区融合共建优势,不断发掘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概念命题和理论范畴,有效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观点方法和实践要求,切实打通“书本上的法律”与“生活中的法律”壁垒,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桂党会介绍了杨凌示范区近年来法治建设成效。他指出,示范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系统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改革、创新普法模式,着力构建平安杨凌与法治杨凌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他强调,要以学习研讨会议为契机,强化政校合作,打造乡村法治建设专业智库,推动教学科研成果转化,让法治成为杨凌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进一步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践中的强大生命力。
西北政法大学汪世荣教授应邀作《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的新发展》专题报告。杨陵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冯佳晨、陕西松意律师事务所李照芳、人文学院副教授刘鹏分别从司法实践、法律服务、法学人才培养的角度,分享了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活案例与深刻感悟。与会代表围绕乡村法治建设难点、政校合作模式等议题展开热烈讨论,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建构及其实践要求展开了观点争鸣。
会议由人文学院、示范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杨凌示范区法学会联合主办。示范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支队长权小虎、杨陵区人民法院院长南文光、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李莎等政法机关代表,示范区法学会、律师事务所实务工作人员,以及人文学院党政班子成员、法学专业师生代表等共同参会。

编辑:王学锋
终审:刘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