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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景昆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思想的重要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学校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通过认真学习和思考,现结合这几年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确立科学的指导思想和执纪理念


  科学发展观体现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上,就是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确立起来,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来统一思想和意志,凝聚智慧和力量,激发创造热情和活力。


  1、树立服务意识,促进科学发展。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全局来看,经济和社会发展始终是“主线”,反腐倡廉工作的目的就是要为实现发展目标服务。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价值就在于为推进发展提供政治保障,纠正和防止那些偏离正确发展轨道的行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责,在促进高校更快更好发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一要把服务发展作为自身的政治责任,坚决克服查案执纪与事业发展“两张皮”的错误倾向。二要体现服务发展的主动性。要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重点,把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和发展的措施之中,做到主动跟进,特别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和国家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和落实。三要力求服务发展的科学性。在查案执纪工作实践中,应立足学校发展的全局,采取科学的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刚柔并举,既惩治腐败,又保护同志,实现反腐倡廉工作与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凝聚力量。


  2、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校园和谐。以人为本是我们党理论创新成果的灵魂,这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执政党价值取向的充分展现,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在实现发展的过程中,要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它要求我们事事处处、时时刻刻都要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爱护人、解放人、发展人,把人民群众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高价值主体,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理想。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促进和谐为目标,将人文关怀贯穿于工作的始终。一是积极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特别是在工作思路、措施、方法和政策制定等问题上,都要站在教职工的角度去认真研究,反复推敲。二是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帮助群众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注意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发扬民主,不断提高教职工参与决策的程度。三是执纪监督要做到人性化。在调查个人信访问题时,要注意工作方法,尽量避免负面影响。四是要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3、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监督方式。科学发展观,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统筹兼顾就是要协调发展,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 必须注重协调配合, 改进方式方法, 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一是要随着学校工作重心的转移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加大事前、事中的监督。二是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及时了解掌握不正之风动态,开展专项整治, 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的发展和蔓延。三是要发挥协调作用,要把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会计、群众等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四是要把调查研究作为提升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重要方法,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师生,积极发现和认真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促进团结,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为学校改革发展贡献力量的积极性。


  二、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


  要保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就必须把握全局,强化统筹协调意识,自觉融入学校各项事业之中,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学校发展的整体思路同步谋划,把规范权力运作与创新监督机制同步要求,把严肃执纪与制度建设同步实施,使反腐倡廉与学校各项事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1、强化思想教育。思想教育是根基,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因此,必须进行长期不懈的防范教育,施教于先,未雨绸缪,大力弘扬真、善、美,揭露假、丑、恶,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理论水平、政治思想觉悟和遵纪守法意识。


  近年来,我们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形势教育。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高校党风廉政形势,传达教育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二是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印发两个《条例》、《实施纲要》和《廉洁从政制度选编》等学习材料6500多册,举办两个《条例》辅导讲座、开展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洁从政知识测试等活动。三是开展以“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勤政为民”为主题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四是开展警示教育。分析通报典型案例,教育大家引以为戒。特别是我校个别领导因受贿问题案发后,引起了大家的震惊,我们及时通报案情,深刻剖析案发原因,教育领导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近年来,我校再未发生一起犯罪案件。五是开展“树荣辱观、唱正气歌”主题演唱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2、健全规章制度。对于反腐败来说,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健全制度是预防腐败工作的关键,制度好可以使有腐败之心的人无法腐败,制度不好可以使好干部犯不廉洁的错误。要从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入手,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行为,加强对权力的刚性制约,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要做到工作开展到哪里,制度就建立到哪里,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约束到哪里,逐步形成与工作、权力运行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从而形成靠制度管人、管权、管钱、管事的制度机制,用制度保证公平的校园环境,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针对我校合并之初党风廉政制度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学校党委坚持“规范在前、预防在前”的指导思想,着力从制度建设入手,用制度约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关于实行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关于全面推进校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细则》,和《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办法》、《药品采购工作实施意见》、《基建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招标评标办法》、《工程保修管理办法》、《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二是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诫勉谈话规定(试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任务分工》、《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3、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是反腐败的核心性工作。要紧紧抓住监督的关键环节,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形成过程中的事前、事中监督,发现问题迅速解决,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做到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近年来,纪委监察围绕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一是强化招投标工作监督。学校领导班子重视和加强腐败的预防和治理工作,于2004年6月成立了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修缮工程招标两个领导小组,并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内设立了国有资产采购科,统一了全校招投标管理权。凡物资采购资金在3万元以上,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投资在10万元以上者均通过学校招标领导小组进行公开招投标,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全程参与。在参与的过程中,我们不但关注法规、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也把关注点放在提高招投标的质量上,从程序上、制度上、纪律上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竞争、选优。通过实施公开招标,药品采购价格平均下降了8%,教材采购价格降至七折以下,杜绝了回扣,防止了不良现象的发生。二是对重大事项、关键工作环节和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中层干部换届中,参与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工作。并对所有拟提拔、换岗交流和向外推荐的干部作出廉政鉴定;对研究生招生录取、考试命题、试卷印刷、保管、阅卷和送外盲评毕业论文的抽签选择、评定结果登记和本科生招生录取、艺术特长生选拔,以及四六级英语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发挥协调职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依靠一个部门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必须利用各种资源,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加强财务监督,杜绝腐败源头。2004年我们对校内各单位银行开户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整顿。清理前,校内各单位开设有银行账户74个,经过清理,共撤销多头开户、私自开户的银行账户21个,在银行账户清理过程中,对私开的银行账户违规资金176万余元,予以强制收回。2005年成立资金结算科、实行资金统管,进一步清理接交的银行账户,又撤销了各校区报账点和基建财务科开设的8个账户,杜绝了多头开户、资金体外循环现象,杜绝了腐败源。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纠错揭弊作用。近年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140余项,提出财务改进意见567条,提出改进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41项,促进了内部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另外,结合2004年和2007年的干部换届工作,对39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全校处级大会上进行通报,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一项长期的制度。三是深入推进校务、院务公开。阳光政策不仅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扩大民主、加强监督的有效平台。学校从2004年普遍实行了二级教代会制度,各院(系、所)党政领导班子向本级教代会报告工作和财务运行情况,并将涉及学院(系、所)发展的重大事项、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经过本级教代会审议。2005年学校召开的第一次教代会,将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总体战略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招投标情况、青年教职工住房等都纳入教代会审议。通过推进校务公开,促进了民主管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力量,同谋发展,共建和谐。


  5、强化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的基础,它能为其它工作的开展提供条件和依据,通过核查群众的来信来访,从信访中发现需要加强监督的管理问题,并将其列为监督重点,能达到解决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目的。近几年,我们通过分析群众信访,将民主决策、财务分配、物资采购、校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使信访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信访数量也逐年减少,2003年60件,2004年33件,2005年13件,2006年14件,2007年8件,2008年4件,达到了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效果。


  6、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专项整治是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维护校园稳定的重要途径。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们2005年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活动;2006年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2007、2008年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促进了优良校风、教风及学风的形成,为和谐校园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实践证明,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只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中心和全局, 融入学校建设的各个方面, 深入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 就能步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的正确轨道。


  三、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


  纪检监察工作能否真正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要求,关键取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必须教育培养一支政治上过硬,忠于党和人民,坚贞不渝,百折不挠,坚定不移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坚定不移地同腐败现象作斗争,政治坚强、清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党性锻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和经济、法律、行政管理以及其他有关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要以有效的监督制约促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纪检机关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工作,不断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部门各负其责的作用,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合力。


  4、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作则。古人云:“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严以律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才能使人心悦诚服。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一种特殊的品质,这就是: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清正廉洁、实事求是、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榜样,做维护社会和谐的忠诚卫士。